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根据湖院办发[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学院。
2.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和统计学生的课外学分分值并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将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申请表》等其他认定工作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五、其他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学分申报并审核认定,若本学期还未达到课外学分要求的,请务必对相关学生及时作出预警,督促其完成相应的课外学分,以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石通,电话:2322009,邮箱:shitong@zjhzu.edu.cn。
附件:
1.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2.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
3.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