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州学院2027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0-2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课外学分认定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所有创新创业成果。特别提醒2027届毕业生,务必按要求完成申报,以免影响毕业进程。

二、认定依据

根据湖院发〔2026〕51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2026级学生参考新文件,2023-2025级学生参考湖院办发〔2021〕8号《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三、认定程序

1. 2026年10月30日—12月1日,学生认真研读《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后,登录教务系统(网址:https://zfjw.zjhzu.edu.cn/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进行课外学分申报(报名申请→课外学分报名→课外学分,如教务系统忘记密码导致无法登录,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每项学分申报都要对应上传支撑材料(带盖章证明、证书的照片等)。

2. 各二级学院成立课外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组员:教学办、学工办各一名),于2026年12月15日前在教务系统进行学分审核认定。

3. 2026年12月26日后学生可以登入教务系统查看认定结果。

四、其他

请各学院依据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有序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学分的申报工作,并认真做好审核认定事宜。针对2027届毕业生,若本学期仍未满足课外学分要求的,各学院必须及时向相关学生发出预警提示,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课外学分积累,从而保障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高丹            电话:13665720661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