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
根据《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78号)要求,为全面检验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成效,现对参加本学年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开展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共28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要求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助讲培养全部任务,包括岗前培训、入职培训、教学技能培训。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导师考核
青年教师向导师递交不少于16学时的任教或助讲课程的教案、课件及课程考核方案(含试卷)。导师根据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间的表现,在《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二)学院考核
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人为院外人员)。考核方式与内容包括:
1.听取工作汇报。听取培养对象及导师在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工作汇报。
2.开设公开课。青年教师开设公开课,接受同行评议、学生评价。培养期内每学期应进行1-2次公开教学试讲(每次1学时)。
3.审核考核材料。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4.学院在《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填写考核意见。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二级学院考核不合格者,由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延长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
四、评优工作
各考核单位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学员”和“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湖州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对象的20%。
五、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向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递交以下材料:
材料1(附件2):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三份)
材料2(附件3): 湖州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三份)
材料3(附件4):考核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材料4:培养过程支撑材料(纸质稿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至潘榕芳的浙政钉,各材料命名规则:XX学院+姓名+考核表/优秀导师推荐表/考核汇总表。纸质材料递交至12幢210办公室潘榕芳。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6年9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考核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教学发展档案,并作为教师评聘、晋升的必要条件。
各二级学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
附件1:2025-2026学年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汇总表(1).xlsx
教务处
202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