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2023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2024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2025年立项且完成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和成果目标,可申请提前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提交材料
1.《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同时完成教学建设系统填报,并上传加盖学院章的结题报告书扫描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教改论文复印件(必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其他教改实效证明等: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同时上传至教学建设系统。
二、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且未申请提前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提交材料
《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递交,同时完成教学建设系统填报,并上传加盖学院章的报告书扫描件。
三、其他要求
(一)校级教改项目成果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方可结题:(1)研究成果形成内参,获得校级及以上领导批示;(2)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获得学校认可,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3)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管理制度,被学校管理部门采纳并实施;(4)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或出版1部教材。委托项目立项后单独签订协议,按协议要求执行并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凝练材料,充分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合理完成经费使用。
(二)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湖州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备案表》(附件2),申请延期结题(最多延期一年)。
(三)请二级学院统筹组织,做好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四、材料提交
(一)请项目负责人准备相关材料,由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填写《湖州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或《湖州学院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盖章。
(二)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提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阳利,2111787,yangli@zjhzu.edu.cn。
附件:
3.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湖州学院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