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切实发挥课程教材研究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立项及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国家级项目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级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学者项目)3类。研究期限、资助经费、选题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省级项目。选题可参照教育部选题指南,也可自行命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省级不配套资助经费。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委托项目。
二、项目类型及推荐限额
(一)国家级项目。我校限报3项,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二)省级项目。在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中遴选,拟立项150项左右(含浙江大学25项)。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3.一般项目(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各类型项目。
4.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本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新的各类项目;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的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工作程序及材料递交
1.申报教师填写相应《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
2.二级学院或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初审,汇总形成《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书,于5月6日10:00前上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命名。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经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阳利;电话:2111787,行政楼210室,邮箱:yangli@zjhz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
2.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3.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书
4.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2026年度推荐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6.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