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1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延期项目和“十四五”教学改革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及“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延期项目;
2.“十四五”教学改革延期项目。
以上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纸质稿一式五份递交,电子稿同步提交。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刊登教改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必须提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活动照片、荣誉证书或其他教改实效证明等(纸质一式一份递交)。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附件2)。
(二)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纸质稿一式五份递交,电子稿同步提交。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刊登教改论文的期刊复印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活动照片、荣誉证书或其他教改实效证明等(纸质一式一份递交)。
三、其他要求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凝练材料,充分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合理完成经费使用。省级项目开展集中汇报答辩,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5分钟汇报PPT,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请二级学院统筹组织,做好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四、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填写《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和《“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并盖章,请于3月26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提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阳利,2111787,yangli@zjhzu.edu.cn。
附件:
1.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延期项目和“十四五”教学改革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3-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外
3-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湖州学院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5.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和“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6.“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关于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延期项目和“十四五”教学改革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