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现开展2024年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二、结题对象
2024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3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
三、结题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学生)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提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学办。
2. 相关成果附件、过程性材料以及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3. 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前提交延期申请与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学生的项目不得延 期。
4. 省创项目至少需要一项项目成果(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或其他成果),方能结题,省创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附件《湖州学院202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
四、其他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本院项目结题,形式自定。
2. 各二级学院自行做好项目结题材料存档工作。
3.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8日前提交纸质版结题情况总结报告一份、评审结果汇总表一份以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浙政钉。
联系人:黄潇雨,电话:2320618,邮箱:huangxiaoyu@zjhzu.edu.cn。
附件:湖州学院2024年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zip
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