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
一、考生
1.请登录正方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座位号,有问题及时跟各学院教学办联系;
2.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场考试,并作旷考处理;
3.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听力采用调频播放,播放频率为FM 87.1MHZ,请相关考生自备听力接收设备;
4.进入考场前,请关闭手机等一切智能电子产品,放入书包(袋)中,并放置在教室前面讲台处;
5.采取“线上阅卷”模式的公共课考试,切勿折叠答题纸,务必在指定位置清晰、完整地填写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并使用2B铅笔准确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6.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严禁考试违纪、作弊,违者按相关文件处理。
二、监考教师
1.请登录正方系统查询监考科目、时间、地点,有问题及时跟各学院教学办联系;
2.接受前期监考工作培训;
3.负责领卷的监考教师请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卷,另一位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两位监考老师做好清场、编排考生座位号、核对学生证件等考前准备工作;
4.布置考场,在黑板上写明:
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英语听力时间、调频)
②考生座位号编排方法
③警告:考试全过程考生无故不得中途离场,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严禁带入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5.监考教师自始至终坚守考场,认真监考,不准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开考后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及时保管和收集好相关证据;控制相关考生并立即报考务人员或学生所属学院辅导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填写考试违纪情况记录表,并要该考生签字确认;
7.考后发现作弊痕迹或收到学生举报信息的,参照上述第6条执行;
8.考后按座位号依次整理好考卷,认真填写试卷袋内“考场情况记录表”后将相关资料交返学院教学办。
期末考试阶段教务处联系方式:教务处孙老师,西校区明知楼313, 电话:0572-2321296。
教务处
考场规则(学生)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进入考场,不得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学生不得退出考场。考生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二、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校内期末考和补考暂无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指定座位就坐,并把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核查。
三、入座后,考试开始前,应检查清理桌面抽屉,确保桌椅上及抽屉内无纸、书、书包等,若发现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应向监考教师报告。
四、闭卷考试时,学生只可携带必需的文具,须将书籍、资料、笔记本和通讯工具(关机状态)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作弊处理。
五、学生答题前,应在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学院、班级、学号、姓名等个人信息,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漏页、缺题现象;如发现试卷有缺页、漏页或缺题等情况,应及时调换。
六、考试应使用黑色字迹水笔答卷,或按照考试特殊要求使用相应字迹笔答卷,字迹要求端正清楚。未经允许使用铅笔、红色字迹笔答卷或未写明班级姓名或未正确填涂个人信息等均作废卷处理,成绩以零分计。若答卷字迹潦草无法辨认,后果自负。
七、监考教师统一发放试卷和草稿纸,学生不得擅自用其它纸代替。考试时,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考场内不准吸烟。保持考场安静清洁。
八、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以及提出与之有关的问题和要求,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印刷错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九、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试卷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试结束,考生需将试卷连同草稿纸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教师收卷。
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所有学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收完试卷和草稿纸后退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一、考试过程中,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者,应向监考教师说明原因。
十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如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行为者,按《湖州学院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三、本规则适用于面向普通本科生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各类课程考试。其他由学校承办的各类考试,以考试组织单位颁布的考场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