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事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统计内容简介: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2、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收集基表一、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1中的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大于等于四十万元大型仪器设备。
3、基表三、基表六信息栏中的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科研项目数和社会服务项目数须附上详细的支撑材料。
4、统计时间范围:按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统计。
5、各表填写具体说明请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填报数据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4: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二、报送材料内容:
1、电子版材料:基表一、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一Word版格式文件。
2、纸制版材料:基表一、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一纸质文档一份,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方式与时间:
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于2024年9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明知楼315)李莉。
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9月18日前发送至李莉浙政钉
联系人:李莉 短号:611092。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湖州学院实验设备清单数据(2023.9.1-2024.8.31)
4.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5.2023年湖州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