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173

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湖院发2021126号)等文件要求,为健全学校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现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前提,以专业认证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标准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一流专业建设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评估范围

在建省、市、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详见表1。

 

1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学院

立项年份

专业名称

项目类别

1

智能制造学院

2019

材料化学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2

智能制造学院

201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3

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

2019

电子商务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4

电子信息学院

2020

电子信息工程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5

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

202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6

设计学院

2021

视觉传达设计

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7

智能制造学院

202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湖州市“十四五”一流专业

8

电子信息学院

20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湖州市“十四五”一流专业

9

生命健康学院

2023

护理学

湖州市“十四五”一流专业

10

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

2023

经济与金融

湖州市“十四五”一流专业

11

设计学院

2023

环境设计

湖州市“十四五”一流专业

12

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

2021

物流管理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3

电子信息学院

202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4

生命健康学院

2023

制药工程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5

人文学院

2023

英语

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评估程序和内容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湖院发2021126号)开展专业自评、二级学院初评、学校评估工作。

1.专业自评。各专业对照《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附件1,以下简称《通用指标》和立项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要求围绕《通用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6个观测点撰写自评报告,给出每个观测点自评等级,总结建设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受评专业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状态数据表》(附件3)(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

2.二级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在审核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等材料的基础上,学院层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形成《二级学院专业初评情况说明》(附件4),递交学校。

3.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学校评估以集中汇报(PPT)的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

学校评估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一般、进展缓慢三个类型对进展缓慢的专业,学校将约谈二级学院院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9月9日前,专业填报《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递交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初评,同时准备专业汇报PPT。

2.9月25日前,二级学院将初评过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各一式三份)、《二级学院专业初评情况说明》(一式一份)以及专业汇报PPT(6分钟汇报,8分钟答辩)递交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3.学校10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联系人:阳利,yangli@zjhzu.edu.cn2111787,明知楼311办公室。

 

附件:

1.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源自湖院发2021126文件附件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状态数据表

4.二级学院专业初评情况说明

关于开展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