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现开展2023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二级学院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二、结题对象

2023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2年省级和校级延期项目。

三、结题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学生)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 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3. 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前提交延期申请与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学生的项目不得延期。

4. 省创项目除上述材料外,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提交4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方能结题。(季度报告每次提交后需由指导教师审核、高校管理员审核后方能提交第二次季度报告)

四、其他事项     

    1.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本院项目结题,形式自定。    

    2. 二级学院自行做好项目结题材料存档工作。    

    3. 请各二级学院于628日前提交纸质版结题情况总结报告一份以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

联系人:黄潇雨,电话:2320618,邮箱:huangxiaoyu@zjhzu.edu.cn。   


附件:湖州学院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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