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现开展2023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二、结题对象
2023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22年省级和校级延期项目。
三、结题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学生)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 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3. 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前提交延期申请与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学生的项目不得延期。
4. 省创项目除上述材料外,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提交4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方能结题。(季度报告每次提交后需由指导教师审核、高校管理员审核后方能提交第二次季度报告)
四、其他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本院项目结题,形式自定。
2. 各二级学院自行做好项目结题材料存档工作。
3.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8日前提交纸质版结题情况总结报告一份以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
联系人:黄潇雨,电话:2320618,邮箱:huangxiaoyu@zjhzu.edu.cn。
附件:湖州学院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