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学生学习经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适应环境和实践创新能力,促进校际深度交流,经学校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商定,现启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校园学习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年9月—2025年1月)。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目前在读二年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限5人/专业。
三、遴选条件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记录,能顺利完成第二校园各项学习任务。具体遴选条件由交流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制定。
四、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第二校园学校对应专业具体要求,制定第二校园学习学生遴选办法,开展具体推荐工作。推荐学生名单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二)6月7日前,将《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学生申请表》《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生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推荐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接收学校教务处。
(四)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二级学院与第二校园学习学生、家长签订《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项目协议书》(附件2),组织指导学生填写《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课程修读计划表》(附件3),帮助学生落实接收学校的选课计划。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
学生在第二校园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完成交流学习后仍回我校继续学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我校规定办理。
学校承认第二校园学习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所取得学分和获得的相关奖励。学生返校后的学分认定按《湖州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44号)执行。
附件:(具体请下载通知查看)
1.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学生申请表
2.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项目协议书
3.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课程修读计划表
4.湖州学院第二校园学习学生推荐汇总表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
20240528关于推荐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校园学习的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