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42号)和《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湖院办发〔2024〕8号)的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和分数排名,二级学院已完成了专业分流工作。经教务处审核,现将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1296 邮箱:dongxia@zjhzu.edu.cn。
附件: 湖州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结果汇总表4.17公示.xlsx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