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不断营造关心支持教育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向各学院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瞄准五类主体,紧扣破“五唯”要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案例要真实、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有效性,尽可能聚焦当下教育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报送要求
每个学院限报1个案例。已入选前三批省级典型案例不上报。案例正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表原则上不超过2张,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案例简介。
三、报送程序
请各学院组织人员按要求填写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将推荐表电子版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审核、遴选后,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
联系人:迟学旺,电话:2322009,邮箱:chixuewang@zjhzu.edu.cn。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