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3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集中汇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湖州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湖院发〔2021〕12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考核和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为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评审范围
二级学院考核优秀的9个基层教学组织。
二、汇报评审时间
2024年3月15日(周五):14:00-14:10,专家组碰头会;14:10-16:30,汇报评审。
三、汇报评审地点
明知楼206会议室。
四、汇报评审要求
1.PPT汇报。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
2.严格控制汇报时间。每位负责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专家提问交流2分钟。
3.汇报PPT由教务处统一拷贝至评审现场手提电脑,不接受现场临时替换。
六、其他要求
参加汇报的所有人员提前到达会场,14:10开始汇报。原则上要求所有人员全程在场观摩学习。
七、汇报安排
教 务 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