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湖院发〔202169号),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节数要求: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校中层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教务处中层和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二、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领导干部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学生进行交流,及时给予反馈。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可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予以研究解决。

三、听课后及时填写《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2024630日前各职能部门需向教务处提交《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Excel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的复印件(或Word电子版);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提交《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Excel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二级学院还要求按年度对本学院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教务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纳入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考核。

四、其他要求:领导干部听课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请全校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及时完成听课任务。请各部门、学院做好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原始表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迟学旺2322009chixuewang@zjhzu.edu.cn,明知楼315室。

 

附件:

1.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2.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3.《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

4.2023-2024学年第学期班级、教师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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