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2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省级通识教育教材专项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学校限额推荐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2项,后续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组织评审。

二、申报要求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扎实,专业功底过 硬。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的主编应承担两轮以上通识课程教学任务并担任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资助国 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及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编写的通识 教材。鼓励跨校联合编写、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系列教材项目(原则上5-10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由系列教材的第一主编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2.支持围绕“历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大学美育与艺术创作、影视鉴赏与影视传媒、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等七大主题

开展通识教材编写工作。

3.教材编写应该体现信息化、数字化特征,与现代信息技术 相结合,教学手段创新,纸质书当中嵌入二维码,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形成具有推广性、普适性、可视性、可读性的通识教材。

三、材料递交

1.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2.申报教师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1),所在教学单位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汇总填写《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公章。教材编写大纲、样章(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推荐申报表、项目审查意见书、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递交。

4.材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与推荐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推荐申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后续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发文公布。

2.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教师确认申报并经学校教材负责人网上审核通过后,该项目申报材料方可提交评审。网上填报具体方式、时间点另行通知。

3.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项目要求在2025年6月30 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4.联系人:阳利,电话:2111787,明知楼311室;邮箱:yangli@zjhzu.edu.cn

 

附件下载:20240123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1.推荐申报表

2.项目审查意见书

3.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汇总表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