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22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第二批“四新”建设重点教材)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与限额 

1.我校省级第二批“四新”建设重点教材推荐限额为:纸质教材1项、数字教材3项。本次立项主要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开展,结合“四新”建设的内涵与要求,确定选题范围,具体内容及教材编写要求等详见《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2.与“四新”方向契合的省教指委可推荐申报1项教材(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种),须跨校组建高水平团队申报,不占各高校分配名额。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可推荐申报“四新”通识教育教材80种(浙江大学20种,其他高校60种),建议归并为4~5个系列,由通识教育分会统筹策划并组织申报和初评,不占各高校分配名额。(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另行发文)

4.浙江省教材建设研究中心(基地)在高等教育层次内按照研究方向推荐申报1项教材(单本或系列均可,系列教材原则上要求5~10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

二、申报与材料提交

1.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2.申报教师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2),所在教学单位须对每本申报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交《项目审查意见书》(附件3)。

3.各教学单位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公章。教材编写大纲、样章(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推荐申报表、项目审查意见书、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递交。

4.材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与推荐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限额推荐申报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后续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分批次发文公布。

2.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高校教材网上完成申报表的填写,教师确认申报并经学校教材负责人网上审核通过后,该项目申报材料方可提交评审。网上填报具体方式、时间点另行通知。

3.本次立项建设的“四新”教材项目要求在2025年6月30 日前出版。立项教材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浙江大学出版社设立“浙江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基金”,凡立项并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将给予3000~5000元的奖励。

4.联系人:阳利,电话:2111787,明知楼311室;邮箱:yangli@zjhzu.edu.cn

 

附件下载:20240122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1.《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推荐申报表

3.项目审查意见书

4.申报汇总表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