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3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要求,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通知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申报课程(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课程负责人为一线教师的课程。

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名额分配表

  

线上一流课程门数

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门数

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门数

湖州学院

3

8

3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12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同时递交《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课程申报书》中“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由二级学院出具,学校统一盖章。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步递交。

2.12月2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排序。专家评审排序结果经教务处审核、校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按限额向省厅推荐。

3.12月28日前,拟推荐课程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网上申报。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4.12月19日--2024年1月2日,所有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5.2024年1月2日--2月1日,省教育厅将对申报课程进行专家评审并确定推荐课程名单。获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学校将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后续相关操作。

三、其他说明

二级学院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思想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阳利,电话:2111787,明知楼311室;邮箱:yangli@zjhz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