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135


各二级学院:

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通知,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指引》(浙教办函〔2023330号)文件精神,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高质量开展,现面向各普通本科高校征集新一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现就校内推荐选举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推荐条件

(一)高校专家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学科竞赛工作,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3.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参与竞赛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

4.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评审等相关工作的优先。

(二)行业专家条件

1.符合高等学校专家条件1-3条,参与过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或评审等相关工作。

2.   一般来自非高校企业事业单位,来自企业的专家所在企业须为合法经营企业。

3.具备本专业领域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校内推荐办法

1.各二级学院综合考虑学科专业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校内推荐工作。各学院推荐2-3人,其中1人需为行业专家。(若无行业专家请于附件2《湖州学院校内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中说明情况)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推荐专家的相关材料,填写《湖州学院校内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湖州学院校内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220日前将材料 WORD版 和盖章后的 PDF扫描件 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潇雨,电话:2320618,邮箱:huangxiaoyu@zjhzu.edu.cn



附件1:湖州学院校内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湖州学院校内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浙科竞【2023】41号 原件.pdf


教务处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