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要求,我校2023年9月首次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的2个新增本科专业(新能源汽车工程、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递交《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
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教务处形式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以上两个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条件,同意其申请。现将两个专业申请材料予以公示。
1.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材料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3.联系人:董霞,dongxia@zjhzu.edu.cn,2321296。
附件: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