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为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78号)文件要求,经学院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确定李红峰等32名教师为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罗永平等为指导教师,现予公布(见附件)。
在培养期内,指导教师应从教学的各个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并对培养对象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指导教师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16学时,审核培养对象提供的不少于16学时的备课教案和课件,审核其期中、期末试题,并安排每学期1-2次公开教学。
培养对象原则上应完成学校安排的助讲培养全部任务,包括岗前、入职培训,教学技能培训,以及不少于36学时的助讲工作,辅助指导教师教学。
培养期结束后,将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公布名单;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延长助讲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2023-2024学年湖州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及指导教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