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均须制(修)订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单位)负责制(修)订。

二、制(修)订依据

1.各专业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湖院发〔2021〕67号)

3.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等。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进行制(修)订。如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3.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且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四、材料报送

1.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完成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参照学校统一模板汇编成册,纸质版妥善保存于各二级学院以备后续各级各类教学检查时使用电子版汇编材料发送教务处。

2.通识必修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根据要求修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国防教育理论、劳动教育(理论)课程;人文学院负责: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语文课程;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电子信息学院负责: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生命健康学院负责:体育与健康课程;学生处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电子版汇总材料发教务处。

3.因特殊原因,2022级教学大纲未完成修订的专业,也请于此次一并完成教学大纲修订。

4.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负责人初审,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同时要求各单位递交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说明,包括整体修订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格式不限,领导签字盖章后递交。

5.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联系人:董老师,2321296,发送方式浙政钉

附件:

1.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五类)

3.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模板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