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均须制(修)订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单位)负责制(修)订。
二、制(修)订依据
1.各专业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湖院发〔2021〕67号);
3.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等。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进行制(修)订。如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3.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且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四、材料报送
1.请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完成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并参照学校统一模板汇编成册,纸质版妥善保存于各二级学院,以备后续各级各类教学检查时使用,电子版汇编材料发送教务处。
2.通识必修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根据要求修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国防教育理论、劳动教育(理论)课程;人文学院负责: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语文课程;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基础课程;电子信息学院负责: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生命健康学院负责:体育与健康课程;学生处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电子版汇总材料发教务处。
3.因特殊原因,2022级教学大纲未完成修订的专业,也请于此次一并完成教学大纲修订。
4.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负责人初审,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同时要求各单位递交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说明,包括整体修订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格式不限,领导签字盖章后递交。
5.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附件:
1.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五类)
3.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模板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