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湖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院发〔2021〕39号)《湖州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41号)《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湖院办发〔2023〕2号)精神,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了本科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经教务处审核,现将2023年本科各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名额、条件及考试科目情况予以公布。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指导学生对照转专业具体条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入学院在审核同意后,于5月 13日前将申请表交教务处。
具体计划及相关相关要求详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