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42号)和《关于做好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湖院办发〔2023〕1号)的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和分数排名,二级学院已完成了专业分流工作。经教务处审核,现将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1296 邮箱:dongxia@zjhzu.edu.cn。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