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湖院发〔2021〕69号),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节数要求: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校中层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教务处中层和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二、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领导干部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学生进行交流,及时给予反馈。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可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予以研究解决。
三、听课后及时填写《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学期末填写《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
四、2023年6月30日前,以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盖章)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同步发送。
联系人:迟学旺, 2322009,chixuewang@zjhzu.edu.cn,明知楼315室。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