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29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 “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 号),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一、推荐限额

全省计划立项150个左右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其中我校限额推荐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项,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每年进行评估认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要求

1.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任务请参照浙教办函〔2022365号文件(附件1)。

2.各二级学院请于1212前将《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3,加盖公章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45加盖公章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各二级学院原则上申报2项及以上,不限类别。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额。

4.学校将根据建设内容安排一定的经费预算给予支持。各申报单位要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援建,例如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

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是我校提升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水平的良好契机,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材料申报。

联系人:鲍舒燕,联系电话:0572-2320618,邮箱:baoshuyan@zjhzu.edu.cn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

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5.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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