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湖院发〔2021〕126号)及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前两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前提,以专业认证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标准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一流专业建设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评估范围
湖州学院浙江省第一、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项目类别 | 学院 | 名称 | 立项发 文日期 |
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智能制造学院 | 材料化学 | 2019.12.24 |
智能制造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019.12.24 |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2019.12.24 | |
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021.2.10 |
三、评估程序和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分专业自评、二级学院初评、学校评估三个阶段。
1.专业自评。各专业对照《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以下简称《通用指标》)和立项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要求围绕《通用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6个观测点撰写自评报告,给出每个观测点自评等级,总结建设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受评专业完成《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和《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附件2)(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
2.二级学院初评。相关二级学院在审核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等材料的基础上,学院层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形成《初评情况说明》(附件3),递交学校。
3.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学校评估以集中汇报(PPT)的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
学校评估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一般、进展缓慢”三个类型。对进展缓慢的专业,学校将约谈二级学院院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2023年2月20日前,专业填报《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递交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初评,同时准备专业汇报PPT。
2.3月1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将初评过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各一式五份)、《初评情况说明》(每个专业出具一份)以及专业汇报PPT(10分钟汇报,5分钟答辩)递交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3.学校3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联系人:杨珍,yangzhen@zjhzu.edu.cn,2111787,明知楼311办公室。
附件下载11.23 关于开展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1.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
2.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3.初评情况说明
4.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源自湖院发〔2021〕126号文件附件)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