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切实掌握基地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根据《湖州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使基地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
2. 构建基于“双赢”格局的校企、校行、校校、校政深度合作办学模式,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建立,形成一批能够有效支撑我校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高水平基地。
二、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的范围是学校与校外单位已正式签订协议的实践教学基地,详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 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1中所列本学院挂钩的基地,认真开展清查工作。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名称、面向专业、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及有效期、挂牌是否规范、是否仍在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基地条件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等。清查完毕后,各二级学院根据清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应的统计表格及基地简介(模版见附件2、附件3)。
2. 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清查为契机,加强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每年接纳实习生人数低于5人次)或连续超过三年没有接纳过我校本科生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3.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开发和管理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二级学院须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明确校内联络人,定期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沟通和交流,保证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都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积极拓展基地的类型与数量。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每个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确保每个专业至少要建设6个以上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5. 本次清查后确认的基地材料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之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准备材料,并指派专人组织并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协议书存档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原件应由归属学院妥善保存,复印件报送教务处存档。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应扫描后保存在一个PDF文件中,以协议中的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命名。
2.重新签署协议的原协议由归属学院自行保存。
3.前期学校转设收集的协议书原件现存在教务处317,请各学院派专人对接领回,妥善保存。
五、材料报送
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317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1.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阐述本学院目前所挂钩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利用及管理情况,以及下一步基地建设规划。
2.《二级学院挂钩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模表见附件2)。
3.二级学院挂钩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简介(模版见附件3),并附近三年基地场景照或学生在基地实习照片3张。
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评估,确定合格的校级基地。6月30日前公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核查结果。
联系人:鲍舒燕,联系电话:2320618,邮箱:baoshuyan@zjhzu.edu.cn。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1. 湖州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
2. 二级学院挂钩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3.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简介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