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218


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为推进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现开展湖州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建本科专业,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原则上要求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

工作程序

1.意向专业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上级部门限额择优推荐若申报数量少于限额,则直接推荐。

3.教育部系统填报。

)材料递交

1.申报专业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即可,一式一份)。

2.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专业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支撑材料。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截止时间:118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校级培育立项

工作程序

1.意向专业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限额择优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立项5个左右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

)材料递交

1.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即可,一式一份)。

2.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专业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支撑材料。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截止时间:1115

联系人:王芳2111787wangfang@zjhzu.edu.cn;明309室。

附件: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3.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附件材料打包.zip


教务处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