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报、学院(系)审核认定、教务部审定,现将湖州学院(原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21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1.公示时间:4月19日—4月25日。
2.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部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联系人:鲍舒燕,电话:2320618,邮箱:02690@zjhu.edu.cn。
附件:2021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公示表.xls
教务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