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校外实践基地内涵建设与管理,推动实践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践基地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建结合”的原则,聚焦问题整改与质量提升,推动校外实践基地规范运行、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工作目标
1. 评估整改成效:重点核查上学期末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校外实践基地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 深化基地建设:全面了解各基地在条件保障、过程管理、师资配备、安全保障、成效产出等方面的现状与不足。
3. 健全长效机制:总结优秀经验,诊断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合作育人实效提供依据。
二、检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面向与学校签订正式协议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上学期末被督查走访过的基地、承担重点专业(如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基地,以及前期反映问题相对集中的基地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主要内容
围绕基地建设的核心要素与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实习基地介绍材料:实习基地简介、资质证明,基地负责人介绍、基地协议、基地的相关规章制度、师资状况(人数、学历、职称等)。
(二)实习基地运行材料:每年进入基地实习的专业名单、学生名单、基地指导教师情况介绍,基地制定的教学计划,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实习过程性材料等。
(三)基地育人效果与质量评价:实习实践成果;基地对学生实习情况的反馈材料;学生对实践教学的满意度反馈;实践教学基地录用学校毕业生情况。
四、检查方式与流程
采用多维联动模式,分阶段推进:
(一)学院全面自查与整改复核阶段(3月26日-4月3日)
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对所有校外实践基地(特别是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自查,并整理支撑材料(实践基地简介汇编、实践基地协议汇编)。
(二)学校专家组现场督查阶段(4月7日-4月10日)
由教务处牵头,抽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等组成校级专项检查专家组。
1.材料审阅:审核实践基地建设相关支撑材料。
2. 实地走访:选取部分基地(重点检查对象必查)进行现场考察。通过查看设施、查阅档案、观摩实践环节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
3. 座谈访谈:召开基地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校内带队教师、实践学生座谈会。
4. 意见反馈:现场检查结束后,向学院和基地初步反馈检查发现的主要情况。
(三)总结反馈与持续改进阶段(4月11日-4月17日)
1. 专家组汇总检查情况,对各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学校专项检查总报告。
2. 教务处向各学院正式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3. 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 学校层面总结优秀案例与共性经验,研究出台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整体水平提升。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外实践基地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实践教学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规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学院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院长或分管院长负责,落实好自查与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回头看”工作对巩固检查成果、夯实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不走过场。
2.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自查与检查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反映情况,深挖问题根源,寻求有效解决途径。
3. 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学院、各基地应积极配合学校专家组工作,确保检查顺利进行。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专业。
4. 聚焦整改,促进发展:检查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建设。各方需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切实发挥校外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七、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4月7日前将实践基地简介汇编、实践基地协议汇编、实践基地走访名单(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张莎莎处。
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