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学院选拔教师参加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学校加快建设为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引导教师潜心实验教学,提升教师实验教学水平和自研自制教学仪器设备能力,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特征的实验教学新形态。学校决定举办浙江省第三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湖州学院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大赛分为实验教学比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两大类。实验教学比赛分为理工农医组和人文社科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不分组别,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采取老师自愿报名、二级教学单位选拔推荐方式。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时,团队成员须为同一学校在职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超过5名团队教师。

三、报名形式

各二级学院把推荐参加校赛教师名单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名。

四、比赛环节

比赛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一)实验教学比赛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创新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内容为实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十五分钟左右)。

(二)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第一阶段为材料评审,包括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实验教学创新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内容为自制教学仪器设备PPT讲解(五分钟左右)和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十分钟左右)。

五、评审方式

(一)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阶段,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等材料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满分为60分,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成绩占20分。根据材料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前50%的参赛教师进入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阶段。

(二)现场评审

1.实验教学比赛: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后,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现场展示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提问交流,满分为40分。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后,参赛老师参赛教师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自制教学仪器设备PPT讲解(五分钟左右)和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十分钟左右)进行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提问交流,满分为40分。

六、计分方式

评委根据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和实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实录视频)三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总得分。

七、推荐方式

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的选手,依据第一阶段材料评审(60分)与第二阶段现场评审(40分)成绩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进入前50%的推荐参加浙江省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八、材料要求

(一)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3000字左右为宜。

(二)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1.不超过15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无格式要求,可用手机实拍课堂实录,经过选拔后,报送至省赛相关教学视频,由学校统一安排录制。)。

2.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要素。

(三)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材料

进入第二阶段后提交。

九、材料提交时间

附件1、附件2电子版于2024112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李莉浙政钉。相应纸质材料同时于2024112日下午5点前送至明知楼315

十、其他事项

(一)校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待通过材料评审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后,教务处会根据入选教师名单通知各学院进入第二阶段教师提交教学设计创新汇报材料。

(三)第二阶段评审结束后,教务处会根据拟推荐教师名单统一组织录制教学视频。

(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实验技能创新大赛作为提升实验教师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努力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并对本院参赛作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五)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参赛教师本人承担。

 

 

附件

1. 浙江省高校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实施细则

2.浙江省高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实施细则

 

    联系人:李莉     电话:611092

 

 

                                                                 教务处

                                                                                                                                   20231229

附件1:浙江省高校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实施细则.docx附件2:浙江省高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