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统计内容简介: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2.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收集填写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1中的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大于等于四十万元大型仪器设备。
3.基表三、基表六信息栏中的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科研项目数和社会服务项目数须附上详细的支撑材料。
4.统计时间范围:按2024-2025学年度(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统计。
5.各表填写具体说明请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二、报送材料内容:
1.电子版材料: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一Word版格式文件。
2.纸制版材料: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一纸质文档一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材料方式与时间:
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2号楼204)李莉。
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9月23日前发送至李莉浙政钉
联系人:李莉 电话:13059909092。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15日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