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质课堂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2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湖州学院优质课堂认定及奖励办法》(湖院党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认定及奖励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质课堂认定和奖励工作,请二级学院做好2023-2024学年各类优质课堂名单推荐及奖励课时统计上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堂名单推荐

(一)一流课程优质课堂推荐

1. 一流课程优质课堂是2019年以来经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立项、认定或校级评审立项,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由课程负责人为第一主讲人开设的各级各类课程。一流课程优质课堂奖励期为两学年,从认定所在学期开始计算。

2. 具体条件详见《认定及奖励办法》,推荐课堂需在2023-2024学年开设,且教学班课堂学评教成绩列二级学院前50%

3. 请符合条件的课堂自行申报,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推荐,填写《2023-2024学年一流课程优质课堂推荐名单》(附件1)。

(二)名师课程优质课堂推荐

1. 名师课程优质课堂是指经过相关管理部门严格评审(或认定)的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名师、卓越教学奖、教坛新秀和相关获奖者开设的各级各类课程。

2. 具体条件详见《认定及奖励办法》,推荐课堂需在2023-2024学年开设,且教学班课堂学评教成绩列二级学院前50%

3. 请符合条件的课堂自行申报,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推荐,填写《2023-2024学年名师课程优质课堂推荐名单》(附件2)。

(三)评教优质课堂推荐

1. 评教优质课堂是指经过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等综合评价优秀的课堂。每学年全校评教优质课堂的奖励总量不超过参评课堂总量的5%连续两学期位列二级学院学生评教前30%的教师进入备选名单,由二级学院成立学院领导、督导、同行等组成的综合评价小组开展综合评价,推选出受学生欢迎、教学水平高的评教优质课堂。评教课堂基数按开课学院统计,推荐的教师须为湖院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外聘、返聘)。

2.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进行遴选。要求上报评教优质课堂推荐名单,符合2023-2024学年连续两学期位列二级学院学生评教前 30%的教师每学年单个教师评教优质课堂数量不超过 2 个。

3. 具体条件详见《认定及奖励办法》,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填报2023-2024学年学评教优质课堂推荐名单》(附件3)。

二、优质课堂认定程序

1. 9月,教务处发布优质课堂认定工作通知,下发相关学评教成绩。

2. 10月,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及学院相关细则进行名单遴选,安排二级学院领导、督导、专家等对推荐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质量、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等方面的复核,确定推荐名单。

3. 1030日前,二级学院整理形成2023-2024学年三类优质课堂推荐名单,并统计奖励课时,其中课程教学课时计算按学校教学工作量文件计算办法执行。推荐名单及奖励课时经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电子版同步报送

4. 教务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组织校督导开展课堂教学效果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形成拟奖励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经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最终确定优质课堂奖励名单。奖励年底统一发放。

 

联系人:朱老师2321296,明知楼313室。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914


附件1:2023-2024学年一流课程优质课堂推荐名单.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名师课程优质课堂推荐名单.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学评教前15%优质课堂推荐名单.xlsx

湖院党办发〔2024〕3 号关于印发《湖州学院优质课堂认定及奖励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