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39号),为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在建专业(有在校生专业)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认真履行专业负责人职责,扎实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实际承担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学生专业发展指导等任务,专业建设有一定成效和特色,任所申报专业负责人1年以上且承担该专业必修课教学。
三、评选程序
1.专业负责人填写并提交《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至所属二级学院教学办。
2.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专业负责人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考评与审核,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以不超过在建专业15%的比例推荐优秀专业负责人至学校。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结果经校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公布,相应奖励计入个人年终绩效。
四、材料递交
9月2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优秀专业负责人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阳利,yangli@zjhzu.edu.cn,2111787,明知楼311办公室。
附件:
1.湖州学院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
2.湖州学院优秀专业负责人推荐名单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