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带队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22浏览次数:10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3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119日,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李祖欣带队对我校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教务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公共事务管理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福美达实践教学中心以及南太湖医院教学基地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与实验室相关责任人就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防范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和应急消防设备配备等方面展开。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大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规范,实验室安全状况良好、实验场所环境干净整洁,但个别实验室仍存在堆放有各类杂物、废液桶摆放不规范、应急消防设备配备不齐全等问题,反映出个别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对实验室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

李祖欣副校长指出实验室工作中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要求,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及隐患,相关实验室要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