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湖院发〔2021〕126 号),为推进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现开展湖州学院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建本科专业,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各项要求,达到《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通用指标(暂行)》相关要求,原则上要求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至今已获校级及以上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的专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意向专业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本次计划立项5个左右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
三、材料递交
1.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仅纸质版,一式一份)。
2.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专业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支撑材料(仅纸质版即可,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截止时间:11月30日。
联系人:阳利;电话:2111787,明知楼311室;邮箱:yangli@zjhzu.edu.cn。
附件:
1.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