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后,部分校教学督导申请调回湖州师范学院工作。为保障学校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湖州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现开展校教学督导增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能够较好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高校教改动向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改理念较为活跃,独立工作能力强。
4.身体健康,在编在岗(含柔性聘用)。
二、推荐程序
1.二级学院和部门择优推荐。请相关单位广泛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充实学校教学督导队伍。推荐时兼顾学科专业平衡,与现任校教学督导学科专业错开,多推荐理工科备选人员。推荐人员须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或职能部门处务会议通过。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2.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名推荐。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可根据近两年工作经验,提名推荐合适人员。推荐人员须经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同意。
3.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推荐人员信息,对推荐人员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教学规范、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形成“湖州学院教学督导拟增补名单”。
4.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湖州学院教学督导拟增补名单”进行审定,通过后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文聘任。
三、材料递交
1.推荐单位填写《湖州学院教学督导候选人员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电子版同步递交。
2.材料递交截止8月18日前。
联系人:沈阳,13587252181, 672181。
附件下载:20230710于开展校教学督导增补推荐工作的通知.rar
1.湖州学院教学督导候选人员信息表
2.湖州学院现任教学督导人员信息表(供参考)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