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确保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使学生能够认真进行评教,保证评教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参评范围
1.参评教师:所有在岗的任课教师均需参评,外聘教师(含外教)是否参评由所在教学单位自行决定。
2.参评课程:参评教师本学期讲授的所有课程。
3.由于特殊原因不参加评教的课程需填写《不参加评教课程报表》(附件3),并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
三、学生评教流程
1.6月12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仔细核对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课程的信息和其他基础数据,并对不参加评教的课程在平台上自行进行不参评设置(详见附件2);查看“选课人数”栏,看是否相符(以往出现过一门课程学生“选课人数”与“计划人数”严重不符的情况,后期修正非常麻烦,所以请前期核对的时候再确认一下)。务必确保在评教开始前所有的评教基础数据准确无误。评教开始后,系统将自动锁定评教基础数据信息,不可再次修改。
2.本次评教采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为方便学生评教操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附件1)”,做好学生网上评教操作的培训工作,确保本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3.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25日,开通网上评教系统。各学院领导要充分重视,组织到位;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等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学生严格按照“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进行规范操作,密切关注学生参与评教的进度,严肃认真地进行评教,以促进评教结果的公正客观。
4.学生只有完成网上评教,才能顺利进入下学期网上选课的流程。
四、评教结果反馈
系统按课程统计,去掉最高分的5%和最低分的5%,加权平均得出该门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教师当学期所授所有课程评教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当学期学生评教最终结果。
五、其他
教务处设立学生评教工作监督举报电话(2321296)和邮箱(keshan@zjhzu.edu.cn)。对于评教过程中出现的作弊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确证,评教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并由教学单位进行相关处理。
联系人:柯姗;电话:2321296。平台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2321132。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