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4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与数量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思政课程专项、课程思政专项、三进专项、委托项目五个类别,其中前四类计划立项40项左右,委托项目计划立项4-8项。

教改项目的建设重点包括本科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具体参见《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2023年)》

三、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在线教学、双一流建设、课程思政、新工科新文科等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和管理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省、校各级)不得再次申报;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题。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研究时间为20236月至20246月;其中委托项目建设周期为半年,研究时间从20236月至202312月。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学校将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校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公开发表教研论文一篇。委托项目立项后单独签订协议,按协议要求执行并验收。

4. 项目采用结题认定制,未结题项目不能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不能作为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的教改支撑项目。

六、经费说明

1.校级教改项目建设资助经费为3000/项,委托项目为5000/项。

2.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湖州学院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湖院发〔2021149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

2.申报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八、申报材料及具体时间要求

1.申请人填写《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附件2,一式三份)。

2.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填写《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盖章),连同其他材料纸质版统一于54日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申报材料电子稿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阳利,2111787yangli@zjhzu.edu.cn

 

附件:1.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2023版)

2.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

3.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湖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2023年)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湖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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