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课外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根据湖院办发[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稿,上交到各学院。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课外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分管院领导,组员:教学办、学工办各一名)初审并填写,各学院初审并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确保每条信息准确后于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汇总表》纸质稿由各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认定工作相关电子、纸质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联系人:鲍舒燕,电话:2320618,邮箱:baoshuyan@zjhzu.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