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23


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模块:一是“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已上线);二是其他专题课程,将于202315日上线。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其他专题课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

每位老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免费学习。线上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228日。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李老师13844261535;雷老师13651366493

三、学分安排

本次研修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各高校可将寒假教师研修纳入学校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省教育厅将根据后台数据抽查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把专题研修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做好工作统筹。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将专题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与各类教师培训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要逐步完善教师寒假、暑期研修的常态化机制,探索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三)做好宣传总结。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要加强理论研究、模式研究,提升专业性。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3228日前将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情况和典型经验的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联系人:杨涛电话:674362;邮箱:yangtao@zjhzu.edu.cn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