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340

相关二级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湖院发2021126及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前两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前提,以专业认证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要以专业认证标准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一流专业建设点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评估范围

湖州学院浙江省第一、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项目类别

学院

名称

立项发

文日期

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智能制造学院

材料化学

2019.12.24

智能制造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019.12.24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2019.12.24

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2021.2.10

 

三、评估程序和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分专业自评、二级学院初评、学校评估个阶段。

1.专业自评。各专业对照《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以下简称《通用指标》和立项申报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要求围绕《通用指标》的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6个观测点撰写自评报告,给出每个观测点自评等级,总结建设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受评专业完成《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和《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附件2)(以下简称《状态数据表》)。

2.二级学院初评相关二级学院在审核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等材料的基础上,学院层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形成《初评情况说明》(附件3),递交学校。

3.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学校评估以集中汇报(PPT)的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

学校评估结果分为进展良好进展一般、进展缓慢三个类型对进展缓慢的专业,学校将约谈二级学院院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1.2023年220日前,专业填报《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递交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初评同时准备专业汇报PPT

2.31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将初评过的专业《自评报告》《状态数据表》(各一式五份)、《初评情况说明》(每个专业出具一份)以及专业汇报PPT(10分钟汇报,5分钟答辩)递交学校教务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3.学校3月底完成评估工作

联系人:杨珍,yangzhen@zjhzu.edu.cn,2111787,明知楼311办公室。

 

附件下载11.23 关于开展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1.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自评报告

2.湖州学院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

3.初评情况说明

4.湖州学院一流本科专业遴选与建设通用指标源自湖院发2021126文件附件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