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39 号),学校决定开展专业负责人遴选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和学院遴选相结合。专业负责人的遴选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实施。申请人填写《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二级学院组建工作组,对照专业负责人遴选条件,在全面考察、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通过、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上报教务处审核。
2.学校审定聘任。二级学院上报的专业负责人遴选名单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聘任。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
2.二级学院填写《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
3.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1月14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
4.《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1月4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管才君,2111787,18913902211,guancaijun@zjhzu.edu.cn,明知楼309室 。
附件:
1.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
2.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名单汇总表
3.湖州学院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