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17 号),经个人申报、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沈阳同志为“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优秀教务人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4日到2021年12月18日,共5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人员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联系人:教务处,王芳,2111787,wangfang@zjhzu.edu.cn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