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为推进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现开展湖州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建本科专业,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原则上要求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
(一)工作程序
1.意向专业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上级部门限额择优推荐。若申报数量少于限额,则直接推荐。
3.教育部系统填报。
(二)材料递交
1.申报专业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即可,一式一份)。
2.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专业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支撑材料。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截止时间:11月8日。
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校级培育立项
(一)工作程序
1.意向专业申报、二级学院审核后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限额择优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立项5个左右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项目。
(二)材料递交
1.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即可,一式一份)。
2.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递交《信息采集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专业教师团队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支撑材料。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截止时间:11月15日。
联系人:王芳;2111787;wangfang@zjhzu.edu.cn;明知楼309室。
附件: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3.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