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63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我校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会评验收。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准备5分钟汇报PPT,同时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给出验收意见和结果,验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十三五”第批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省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三、验收依据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按照申报书计划进度如期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3日前报送结题验收材料至教务处,纸质稿送至明309室,电子稿发至wangfang@zjhzu.edu.cn材料如下:

1.立项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纸质稿一式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稿以姓名命名。

2.会评答辩PPT

3.若申请延期,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联系人:王芳,电话:2111787682728



附件1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结题

附件材料打包.zip




教务处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