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均须制(修)订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单位)负责制(修)订。
二、制(修)订依据
1.各专业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湖院发〔2021〕67号);
3.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等。
三、具体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名称、代码、性质、学分、学时、对应的毕业要求等必须与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模板进行制(修)订。如因课程实际情况需要更改模板的,应在涵盖大纲模板所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增设或调整。
3.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且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于12月17日前完成2021级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并参照学校统一模板汇编成册,纸质版妥善保存于各二级学院,以备后续各级各类教学检查时使用;电子版汇编材料发送教务处。通识必修课(含两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计算机等课程)由开课学院参照上面要求修订,电子版汇总材料发教务处。
联系人:董霞,2321296,dx@zjhu.edu.cn。
1.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管理办法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五类)
3.湖州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模板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