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院发〔2021〕68号
关于成立湖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广普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语言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湖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李祖欣
副主任: 阎登科 秦跃宇
委 员: 朱亚莉 谈铮渭 王 铮 文旭平 沈 阳 杨津婧 沈宏良 郭鹏飞 尹长根 王智群 董宏伟 李建录 赵 聪
湖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秘书长一名。
秘书长:赵 聪
湖 州 学 院
2021年10月20日
湖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湖院发[2021]68号关于成立湖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docx